4月2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同意將江西省九江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
《批復》指出,江西九江市歷史悠久、文化厚重,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和地域文化特色鮮明,文化底蘊和歷史遺存豐富,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
《批復》要求,江西省及九江市政府要深入研究發掘歷史文化資源的內涵與價值,明確保護的原則和重點,強化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利用,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講好中國故事。編制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和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制定并嚴格實施保護管理規定,明確各類保護對象的清單以及保護內容、要求和責任。
《批復》稱,江西省及九江市政府要正確處理城市建設與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的關系,制定“先考古、后出讓”配套政策,重視保護城市格局和風貌管控,加強整體性保護、系統性保護;保護好世界文化遺產,加強文物和歷史建筑修繕保護,推動文物保護單位開放利用,充分發揮歷史建筑的使用價值。不得改變與名城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不得進行任何與名城環境和風貌不相協調的建設活動,不得損壞或者擅自遷移、拆除歷史建筑。
有“江西北大門”之稱的九江市,是中國首批5個沿江對外開放城市之一,也是一座有著2200多年歷史的江南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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